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日前发布通知,上海市工商局从5月25日起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市场监管动产抵押登记业务系统”应用试点,同步开展试点工作的还有北京和武汉。
所谓动产抵押,是指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将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比如电器、粮油等物品抵押给第三方(比如银行),获取所需资金等。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动产抵押登记信息化、规范化、便利化,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开发建设了全国市场监管动产抵押登记业务系统。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介绍,使用系统进行登记是办理动产抵押登记更为便捷的方式,将通过系统实现动产抵押登记在线申请、在线审核、在线公示、在线查询一网通办,切实解决企业群众办事“多跑腿”等问题。系统审核通过的《动产抵押登记书》等文书与现场办理的具备同等效力。在应用系统的同时保留现场登记,当事人亦可选择到登记机关现场办理动产抵押登记。
试点按照申请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网上填报——登记机关受理审核——审核通过予以登记(或审核不通过予以驳回)——公示相关信息的流程开展动产抵押登记工作,帮助工作人员和申请人快速、准确理解掌握使用该系统的方式方法;并积极推广系统使用,及时发现系统在身份认证、网上申请、受理审核、公示查询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与不足,积极探索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
试点开始后,为做好该系统与原有登记系统的衔接工作,新增登记将一律从市场监管总局系统处理数据,原有系统登记信息的变更、注销等依然从原有系统处理;同时,动产抵押登记信息将通过该系统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为保障动产抵押登记信息归集的完整性和查询的便利性,通过系统办理的动产抵押登记信息自动归集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不再另行归集。
浦东市场监管局提示,网上办理动产抵押登记,请登录网址http://dcdy.gsxt.gov.cn。对于抵押人是浦东新区境内注册的企业,请注意营业执照右下角的“登记机关”是“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还是“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并根据系统提示,选择正确的受理机关。原受理点,杨高中路2900号浦东市场监管局2号楼及基隆路9号(仅限注册于外高桥保税区的企业)依然现场受理各类动产抵押登记并接受相关业务咨询。